停产期间机器设备折旧还提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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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财税服务 - 停产期间机器设备折旧还提不提
停产期间机器设备折旧还提不提
 
财税服务  加入时间:2011/3/6 18:41:58  admin   点击:1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综上,企业停产期间的机器设备不属于以上情况,按规定提取的折旧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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