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章丘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建筑工程公司为在工程投标中中标,铤而走险,浑水摸鱼,修改注册资本,通过复印并涂改营业执照,将注册资本扩大至1000万元。所幸工商部门检查比较及时,该公司的非法目的没有得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在本案中,涂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涂改原件的性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最终,章丘分局根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擅自涂改营业执照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各发标单位,在招标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必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到工商机关求证、查实,不要给不法企业提供浑水摸鱼的可趁之机。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企业,不要擅自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包括副本和复印件),如有违法,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来自: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摘自济南红盾信息网 http://www.jngsj.gov.cn/show.asp?id=2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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