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天桥分局沃家工商所对济南某有限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该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济南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廖某为使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业务投标要求的金额,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于2009年11月份通过代办人垫资,取得工商机关增加注册资本401万元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6月12日,沃家工商所执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做出了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自: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摘自济南红盾信息网 http://www.jngsj.gov.cn/show.asp?id=2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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